解釋香港 IVA 如何運作、債權人投票、還款年期及與破產分別。古穎欣律師事務所協助擬定還款計劃。
IVA 是什麼?
IVA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)是在法院監督下,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的法律程序。若獲足夠債權人同意,即可按計劃分期還款,期滿後剩餘債務可獲免除,且一般無破產紀錄。
申請 IVA 的常見條件
通常需要:有穩定可支配收入、債務總額達一定水平、能提出債權人願意接受的還款比例及年期。律師會協助計算每月可還款額、準備提案文件,並代表您與債權人及破產管理署溝通。
債權人會議與投票
提案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。若代表債務總額 75% 以上的債權人(且無抵押債權人過半)同意,IVA 即告成立。因此,專業的提案設計與談判至關重要。
IVA 與破產、DRP 的分別
破產由法院頒令,程序公開,對資產及職業影響較大。DRP 多屬與銀行私下協商,無法庭程序,保密性高但约束力視乎各銀行政策。IVA 則兼具法律约束力與保留資產、職業的彈性,適合有收入的中高債務個案。
下一步:如何開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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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:本文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,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。個案情況各異,請預約律師作專業評估。